各院(部):
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评教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教时间
2015年6月10日至6月28日(校历第15周-第17周)。
2.评教安排
除音乐学院外,所有全日制在校生都应通过校园网正方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要求可参照《3344官方网站登录首页学生网上评教暂行办法》。
音乐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可使用《3344官方网站登录首页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对本专业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3. 评教要求
各院(部)应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学生评教工作的宣传动员、培训指导工作,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客观、真实地完成评教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发展规划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