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办理2014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4-01-02浏览次数:280


 


各院(部):

为给毕业生就业提供方便,经与滁州市教育局联系,学校将为2014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是我校2014届毕业生。

2、《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及格或补考合格。

3、普通话成绩: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幼儿园”资格种类,普通话测试成绩需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其它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注:经与滁州市教育局协商,今年申请高中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可以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一起向院(部)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但网络报名填写要求和试讲均需按照市教育局安排进行申请初中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关注滁州市琅琊区教育局的网站具体通知,届时按要求直接向琅琊区教育局提交材料进行申报。请相关同学主动关注,并请院(部)做好相关解释咨询工作。

二、注意事项

1、师范类本科(含专升本)毕业生可以申请“高中”及以下的教师资格;专科毕业生只能申请“初中”及以下的教师资格。

2、提交普通话证书复印件。由院(部)负责审核普通话证书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院(部)公章(行政章)后,夹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中。如暂时没有领到证书,可以在普通话测试网站上将查分成绩(二甲或二乙以上成绩)页面打印,加盖院(部)公章。

三、有关要求

1、提交材料

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学生需提交材料:1《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每人一份);(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每人一份);(3)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复印件。相关表格填写说明见附件1

专升本同学:其专科或本科阶段必须有一个阶段为师范类。其中,专科阶段为师范类、本科阶段为非师范类者,需附交专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于材料中;本科阶段为师范类者,不需提交。

2、网络报名

拟于2014年春季(约在3-4月份)定时在市教育局网站及琅琊区教育局网站上开放“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管理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和网址另行通知),由学生本人登录系统注册,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相关信息。

请各院务必提醒学生:(1)多主动关注学校发布的系统开放时间和网址的通知;(2)凡是超过系统申报规定时间没有录入系统的,一概不再受理,同时其向院(部)提交的纸质材料作无效处理;(3)“师范类毕业生及申请高中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凡是仅在系统中申报的,而没有向院(部)提交纸质材料的或是条件不符合的均作无效处理;(4)网络申报时,一定要将信息准确录入,所有错误信息超过规定申报时间将无法更改。

3、体检事项

经校医院跟市区有关医院联系,欲申报教师资格证的同学请于118日前自行前往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区(原铜矿医院,琅琊校区对面)或清流医院(离会峰校区较近)做胸透检查(费用约10元左右)。做完检查后,请同学们主动将检查结果报告单夹在教师资格证申报表中,交给班主任或辅导员。院(部)凭学生提交的检查结果报告单统一将教师资格申请表格送至校医院盖章。各院(部)务必提醒同学们注意出行交通安全。

4、材料报送

所有纸质材料收集于本学期学生放假前完成,暂不报送,留存院(部)。材料具体报送时间于2013-2014年第二学期另行通知。报送材料时注意:(1)请院(部)按照申请的资格种类“初中”和“高中”两种类别分开报送。(2)请根据学生提交材料制作“初中”资格汇总名单和“高中”资格汇总名单(格式见附件2),并分别提交相应的电子档和纸质档(加盖院章)各一份,按照汇总名单顺序将纸质申请材料顺序排列报送。

 附件13344官方网站登录首页2014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填表说明.doc